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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02 16:20  来源: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预案修订后由总则、城区概况、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恢复与重建、准备与保障支持、预案管理和附则,共九部分组成。

    (一)风险分析

    我区主要街道最低起淹水位为82.5米,路段为滨江西路。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城中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在城中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各街道、各部门的防汛及清淤工作。

    2.区指挥部下设参谋组、后勤保障组及城中、公园、中南、潭中、河东、静兰、沿江街道办事处七个分指挥部。

    参谋组由副指挥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武装部、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和各分指挥部领导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市交警支队城中大队、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领导组成。

    (三)领导职责

    第一指挥长(区长)在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下主持召开有全体成员、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坐镇区防汛指挥部指挥,交通运输、住建、公安、应急、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进驻区指挥部联合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抢险队伍、物资的调度工作,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抢险救灾。

    指挥长(常务副区长)在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下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根据会商结果,区指挥部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必要时由副指挥长指挥,就进一步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紧急部署。

    常务副指挥长(应急局局长)在Ⅲ级应急响应状态下主持召开由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住建、街道办等相关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的分析会商会,研究部署各有关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指挥长(武装部副部长、政府办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雨水情实时信息以及预报预警信息,及时组织防汛、水利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召开会商会

    (四)预防预警

    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加强雨情和风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等监测,应急管理负责对接柳州市气象、水文部门获取相关监测数据;预警信息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发布;

汛期应急管理局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汛期险情、灾情向指挥部报告,传达指挥部领导下达处置指令。

    (五)预警等级及应急响应启动

启动响应等级对应洪涝灾害预警等级,但启动响应的研判条件多于洪涝灾害预警等级,如洪涝级预警为82米水位,但级应急响应条件为82米水位或堤防发生险情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则要立即启动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长同意;

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长同意;

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第一指挥长同意;

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指挥部第一指挥长主持会商,区指挥部领导集体决策同意。

    (六)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行动根据应急响应等级逐级递增,如Ⅲ级响应行动要在落实Ⅳ级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再增加Ⅲ级响应行动内容,以此类推。

    Ⅲ级响应启动时文旅、教育部门应当适时关闭景区及学校,详见预案。

    Ⅱ级响应启动时工业部门协调、组织力量做好电力抢险救灾准备;公安部门对抢险路段实行必要交通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交通运输部门组织清理道路障碍,封锁出险路段并通报社会;详见预案。

Ⅰ级响应启动时驻柳部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详见预案。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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