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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桂教规范〔2021〕2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健康广西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1— 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4 13: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健康广西行动(2020—2030年)》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我厅制定了《健康广西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1—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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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广西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1—2030年)

中小学生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阶段,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对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要求,深入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到2022年,全区中小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达到60%以上。

(二)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2030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三)自2022年起,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中小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

(五)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2030年达到90%以上。

(六)到2022年,全区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2030年达到90%。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补齐体育师资、场馆、器材短板。改进体育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推进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完善体育课余训练制度和竞赛体系,中小学校每年至少举办2次校级运动会或体育节,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

(二)全面加强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在落实小学阶段每周4学时、初中、高中每周3学时体育课的基础上,鼓励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严格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确保每天不少于30分钟活动时间,做到学生全员参与。实施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学生每天校外锻炼1个小时。

(三)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校严格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按时如实上报测试数据,并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学校健康教育。落实健康教育课时要求,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分阶段确定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利用多种方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培训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治区级学校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和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市县组织本地区学校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教师(保健教师)进行轮训,提升学校健康教育教学水平。

(五)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深入开展近视防控知识宣教,营造全社会近视防控工作合力。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建立干预体系,推进医教协同。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筛查及评估,完善学生视力电子健康档案。推进国家、自治区级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县(市、区)及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管。加强中小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入学体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减少学校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提醒身体健康状况有问题的学生及时到医疗机构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

(七)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推进中小学校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建设,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设施设备。难以增加校医编制的,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聘请退休医务人员、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等方式解决校医短缺现状。加大专兼职保健教师补充和培训力度,确保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至少有1名专兼职保健教师。

(八)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按比例配备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每年举办全区中小学“5·25”心理健康教育文化节活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专题宣传教育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心理健康文化节主题活动。

(九)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和无烟学校创建。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提升学生的卫生健康素养,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和无烟学校创建,倡导健康校园生活,营造健康校园环境。

(十)完善家校协作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家校互动、家校协同教育,促进家庭和学校从不同的空间和角度共同教育孩子,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形成良好健康行为。倡导学生开展健康自我管理,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保证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主动学习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掌握伤害防范的知识与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是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健康广西行动的重要措施。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专门成立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负责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校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性,结合本地(校)实际,研究具体措施,扎实开展活动,逐项抓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完善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制订监测评估方案和细则。监测评估依托学校并借助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专家力量,每年对各市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进行监测,监测内容为主要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健康广西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并适时向各地公布。各地要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加强日常监测评估工作。

(三)做好考核和结果运用。自治区教育厅派出专家配合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完成对各地相应指标的考核。各地各校要对工作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评估,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各级各类学校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自治区教育厅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及明察暗访,对各地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情况进行通报,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大力宣传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进展成效。以有效方式引导中小学生了解和掌握健康理念,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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