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号)
二、事项名称
城中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申报对象
农户、农场职工
四、受惠内容
(一)城中区辖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二)在2025年度应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补贴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补贴面积可继续以承包面积为基础确定补贴面积。
(三)最高补贴标准不高于200元/亩。
五、受理条件
(一)城中区辖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二)由于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以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
六、主管部门
城中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七、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5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吴夏
联系电话:0772-2094727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无。
(信息员:范海芸 审核领导:罗明宇 联系电话:0772-2898925 )
一、政策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号)
二、事项名称
城中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申报对象
农户、农场职工
四、受惠内容
(一)城中区辖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二)在2025年度应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补贴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补贴面积可继续以承包面积为基础确定补贴面积。
(三)最高补贴标准不高于200元/亩。
五、受理条件
(一)城中区辖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二)由于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以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
六、主管部门
城中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七、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5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吴夏
联系电话:0772-2094727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无。
(信息员:范海芸 审核领导:罗明宇 联系电话:0772-2898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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