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
二、责任单位:柳州市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三、办理流程:
1.村、街道就业服务机构接收申领补贴材料(即时),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5个工作日)
2.城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初审材料(10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结时限)(附件3)
3.财政部门审核(不计入办结时限)
4.进入拨付流程将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号(2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1.对在城中区6个村范围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一般指身份证住址在农村)的法定劳动年龄者;
2.所创经营主体在城中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含)及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3.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符合多个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只享受1次创业扶持补贴。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扶持补贴。
五、办理材料:
5.由市场主体实际控制人申领奖补的,需提交相关出资或入股证明(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各两份。
6.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提供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六、联系电话:2821682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领
一、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
二、责任单位: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三、办理流程:
1.村接收申领补贴材料(即时),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2个工作日)
2.街道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复核(3个工作日)
3.城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审核材料(10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结时限)(附件3)
4.财政部门审核(不计入办结时限)
5.进入拨付流程将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号(2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1.对在城中区6个村范围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般指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工商企业主和农村能人等各类群体(不限户籍));
2.所创经营主体在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含)及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3.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符合多个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只享受1次创业扶持补贴。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扶持补贴。
五、办理材料:
1.《柳州市城中区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人员类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或企业发放工资明细(附件2)、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人员不少于12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该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
5.由市场主体实际控制人申领奖补的,需提交相关出资或入股证明(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各两份。
6.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提供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六、联系电话:2821682
一、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
二、责任单位:柳州市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三、办理流程:
1.村、街道就业服务机构接收申领补贴材料(即时),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5个工作日)
2.城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初审材料(10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结时限)(附件3)
3.财政部门审核(不计入办结时限)
4.进入拨付流程将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号(2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1.对在城中区6个村范围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一般指身份证住址在农村)的法定劳动年龄者;
2.所创经营主体在城中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含)及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3.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符合多个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只享受1次创业扶持补贴。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扶持补贴。
五、办理材料:
5.由市场主体实际控制人申领奖补的,需提交相关出资或入股证明(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各两份。
6.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提供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六、联系电话:2821682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领
一、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
二、责任单位: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三、办理流程:
1.村接收申领补贴材料(即时),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2个工作日)
2.街道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复核(3个工作日)
3.城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审核材料(10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结时限)(附件3)
4.财政部门审核(不计入办结时限)
5.进入拨付流程将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号(2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1.对在城中区6个村范围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般指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工商企业主和农村能人等各类群体(不限户籍));
2.所创经营主体在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含)及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3.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符合多个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只享受1次创业扶持补贴。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扶持补贴。
五、办理材料:
1.《柳州市城中区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人员类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或企业发放工资明细(附件2)、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人员不少于12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该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
5.由市场主体实际控制人申领奖补的,需提交相关出资或入股证明(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各两份。
6.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提供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六、联系电话:282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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