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来源: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1-07-19 11:25       |  浏览量:

柳州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单位(盖章):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填表时间:2021年7月19日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

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1. 

现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

调整残疾等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第七条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应当提交近6个月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地方性法规

退役军人事务局

医疗机构




其他行政权力

2. 

原始医疗证明

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第七条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职业病致残需提供有直接从事该职业病相关工作经历的记载。医疗事故致残需提供军队后勤卫生机关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地方性法规

退役军人事务局

医疗机构




其他行政权力




退役军人事务局
柳州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1-07-19 11:25  来源: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柳州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单位(盖章):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填表时间:2021年7月19日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

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1. 

现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

调整残疾等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第七条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应当提交近6个月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地方性法规

退役军人事务局

医疗机构




其他行政权力

2. 

原始医疗证明

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第七条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职业病致残需提供有直接从事该职业病相关工作经历的记载。医疗事故致残需提供军队后勤卫生机关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地方性法规

退役军人事务局

医疗机构




其他行政权力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