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1年城中区政府本级决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9-06 09:32       |  浏览量: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8月31日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城中区财政局局长  钱雪春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城中区本级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现我受城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2021年城中区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1年度城中区本级决算主要内容

    (一)2021组织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全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30525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01%,比上年增长1%。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82424万元,增长14%;上划自治区税收13632万元,下降55%;上划柳州市税收19073万元,下降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增长5%。

(二)2021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为:

①税收收入81437万元。其中:增值税22025万元,增长9%;企业所得税10615万元,下降16%;个人所得税3716万元,增长13%;城市维护建设税8123万元,增长2%;房产税17161万元,增长43%;印花税6651万元,下降12%;车船税13169万元,下降12%。

②非税收入8691万元。其中:专项收入3445万元,增长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65万元,增长26%;罚没收入520万元,增长2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43万元,增长3%;捐赠收入318万元,增长1667%。

(2)转移性收入45737万元,比上年下降9%。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23万元,比上年下降1%。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83万元,下降31%;国防支出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77万元,下降8%;教育支出49922万元,增长4%;科学技术支出1064万元,下降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8万元,增长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6万元,增长17%;卫生健康支出7695万元,下降21%;节能环保支出589万元,增长445%;城乡社区支出14473万元,增长8%;农林水支出791万元,下降76%;交通运输支出105万元,增长5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2万元,增长187%;金融支出2133万元,增长35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万元,下降43%;住房保障支出4591万元,增长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4万元,增长268%;其他支出325万元,下降59%。

(2)上解支出17417万元,比上年增长13%。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区本级财政总收入135865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减区本级财政总支出139540万元,减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3641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无净结余。

4.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动支预备费3413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关科目,主要支出科目为:公共安全支出102万元、教育支出1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

5.区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用于弥补当年财力不足,主要用于城市中小学校园建设、社区建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党史学习教育及防汛抗旱等项目。

(三)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3万元,比上年下降84%,其中:转移性收入18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6万元,下降87%,具体构成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0万元;其他支出1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7万元。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万元。年终结余69万元。

(五)2021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3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69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627万元,具体构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6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收支相抵,本年结余746万元,历年滚存结余8477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区本级四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效果及措施

(一)加强收入管理财政收入稳中有升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家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叠加影响,我区组织财政收入工作面临极大压力。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管理,大力培植财源,为城区各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进一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为企业解困纾忧,确保辖区企业扎根经营,稳固壮大财源基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制定《城中区强化财政资金筹措支持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实施方案(2021-2023)》,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税收增长后劲。落实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2133万元,汽车销售消费补贴570万元,创新贴息方式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活水”。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协作,构建涉税信息资源对接和共享机制,提高收入预测准确性。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台账,定期开展非税收入收缴专项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财政自给率为74%,比上年提高四个百分点,城区自有财力对支出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二)保基本惠民生,民生福祉不断改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坚持民生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政状况相匹配,压实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责任,做到财政支出有保有压,重点领域精准保障。通过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成本,兜牢兜实城区“三保”底线。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9909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比上年增长4%。

坚持教育优先,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拨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2384万元。积极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打造优质教育集群,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拨付新办学校建设配套经费2329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99万元,校园维修项目经费360万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180万元。加强教育软环境建设,推进强师惠师计划,深化名师工作室建设,足额拨付教师工资保险,落实班主任津贴、一次性特设岗位津贴、教师午餐补助等,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顺利通过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核查。全年安排教育支出49922万元,比上年增长4%。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投入624万元用于社区惠民项目建设,安排社区人员补贴及保险2327万元,社区建设经费325万元。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622万元。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助力现代服务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拨付加快服务业发展补贴888万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2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378万元。健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兜实社会保障底线,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保障资金997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补助203万元,高龄老人补贴305万元。深化产业融合,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拨付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经费1222万元,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经费177万元。

持续推动乡村振兴,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村屯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面貌换发新气象,拨付美丽乡村示范村屯建设经费500万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乡生态宜居品质,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投入老旧小区改造经费4099万元,建筑危房排危改造及小街小巷改造经费1269万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城乡风貌塑造成效显著,拨付“两违”强拆经费1568万元,公厕市场化运作经费521万元。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格执行年初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与追加,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采取部门自评、财政部门点评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综合绩效评价的多层次评价方式对全区87个单位、20个项目进行评价,扩大评价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根据序时进度按月对全区各预算单位进行考核通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预决算公开具体要求,预决算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预算单位超过两年结余资金6836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全面清理城区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2021年共58处房产完成公开招租工作,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对中央直达资金工作的统筹管理,定期召开直达资金推进会,压实工作责任,促进直达资金快下达、准投放、严监管,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机制,按照“全面覆盖、全程跟踪、分类预警”的原则,依托监控系统开展动态监控,实现从资金分配源头到支付使用末端全链条、全过程跟踪,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规范运行。通过精简流程,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金审核、国库支付各环节为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开通“绿色通道”,对直达资金项目优先办理,管好用好直达资金。2021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8054万元,涉及12个部门共21个项目,资金分配下达率及支付使用率均达100%。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实现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银行账户管理等软件系统全面融合,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多维度多渠道开展金融信贷政策普及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积极营造高效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2021年审批政府采购项目1462个,采购金额14979万元,城中区荣获“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百强县区”称号。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2021年完成工程投资预结算评审共计408个,评审资金2.31亿元,项目核减率9%,节约财政资金2077万元。积极稳妥推进PPP工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合作,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化发展、阳光运行。

三、关于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2021年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预算法》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开展培训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进一步梳理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建立非税收入管理台账,强化预算单位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二)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我们将坚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压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要求,健全采购项目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控,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

(三)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助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我们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事项贯彻落实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事项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1
【财政局】2021年城中区政府本级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9-06 09:32  来源:城中区财政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8月31日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城中区财政局局长  钱雪春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城中区本级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现我受城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2021年城中区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1年度城中区本级决算主要内容

    (一)2021组织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全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30525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01%,比上年增长1%。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82424万元,增长14%;上划自治区税收13632万元,下降55%;上划柳州市税收19073万元,下降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增长5%。

(二)2021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为:

①税收收入81437万元。其中:增值税22025万元,增长9%;企业所得税10615万元,下降16%;个人所得税3716万元,增长13%;城市维护建设税8123万元,增长2%;房产税17161万元,增长43%;印花税6651万元,下降12%;车船税13169万元,下降12%。

②非税收入8691万元。其中:专项收入3445万元,增长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65万元,增长26%;罚没收入520万元,增长2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43万元,增长3%;捐赠收入318万元,增长1667%。

(2)转移性收入45737万元,比上年下降9%。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23万元,比上年下降1%。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83万元,下降31%;国防支出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77万元,下降8%;教育支出49922万元,增长4%;科学技术支出1064万元,下降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8万元,增长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6万元,增长17%;卫生健康支出7695万元,下降21%;节能环保支出589万元,增长445%;城乡社区支出14473万元,增长8%;农林水支出791万元,下降76%;交通运输支出105万元,增长5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2万元,增长187%;金融支出2133万元,增长35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万元,下降43%;住房保障支出4591万元,增长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4万元,增长268%;其他支出325万元,下降59%。

(2)上解支出17417万元,比上年增长13%。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区本级财政总收入135865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减区本级财政总支出139540万元,减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3641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无净结余。

4.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动支预备费3413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关科目,主要支出科目为:公共安全支出102万元、教育支出1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

5.区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6万元,用于弥补当年财力不足,主要用于城市中小学校园建设、社区建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党史学习教育及防汛抗旱等项目。

(三)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3万元,比上年下降84%,其中:转移性收入18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6万元,下降87%,具体构成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0万元;其他支出1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7万元。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万元。年终结余69万元。

(五)2021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3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69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627万元,具体构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6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收支相抵,本年结余746万元,历年滚存结余8477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区本级四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效果及措施

(一)加强收入管理财政收入稳中有升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家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叠加影响,我区组织财政收入工作面临极大压力。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管理,大力培植财源,为城区各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进一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为企业解困纾忧,确保辖区企业扎根经营,稳固壮大财源基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制定《城中区强化财政资金筹措支持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实施方案(2021-2023)》,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税收增长后劲。落实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2133万元,汽车销售消费补贴570万元,创新贴息方式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活水”。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协作,构建涉税信息资源对接和共享机制,提高收入预测准确性。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台账,定期开展非税收入收缴专项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财政自给率为74%,比上年提高四个百分点,城区自有财力对支出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二)保基本惠民生,民生福祉不断改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坚持民生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政状况相匹配,压实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责任,做到财政支出有保有压,重点领域精准保障。通过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成本,兜牢兜实城区“三保”底线。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9909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比上年增长4%。

坚持教育优先,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拨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2384万元。积极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打造优质教育集群,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拨付新办学校建设配套经费2329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99万元,校园维修项目经费360万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180万元。加强教育软环境建设,推进强师惠师计划,深化名师工作室建设,足额拨付教师工资保险,落实班主任津贴、一次性特设岗位津贴、教师午餐补助等,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顺利通过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核查。全年安排教育支出49922万元,比上年增长4%。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投入624万元用于社区惠民项目建设,安排社区人员补贴及保险2327万元,社区建设经费325万元。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622万元。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助力现代服务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拨付加快服务业发展补贴888万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2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378万元。健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兜实社会保障底线,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保障资金997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补助203万元,高龄老人补贴305万元。深化产业融合,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拨付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经费1222万元,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经费177万元。

持续推动乡村振兴,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村屯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面貌换发新气象,拨付美丽乡村示范村屯建设经费500万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乡生态宜居品质,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投入老旧小区改造经费4099万元,建筑危房排危改造及小街小巷改造经费1269万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城乡风貌塑造成效显著,拨付“两违”强拆经费1568万元,公厕市场化运作经费521万元。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格执行年初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与追加,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采取部门自评、财政部门点评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综合绩效评价的多层次评价方式对全区87个单位、20个项目进行评价,扩大评价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根据序时进度按月对全区各预算单位进行考核通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预决算公开具体要求,预决算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预算单位超过两年结余资金6836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全面清理城区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2021年共58处房产完成公开招租工作,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对中央直达资金工作的统筹管理,定期召开直达资金推进会,压实工作责任,促进直达资金快下达、准投放、严监管,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机制,按照“全面覆盖、全程跟踪、分类预警”的原则,依托监控系统开展动态监控,实现从资金分配源头到支付使用末端全链条、全过程跟踪,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规范运行。通过精简流程,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金审核、国库支付各环节为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开通“绿色通道”,对直达资金项目优先办理,管好用好直达资金。2021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8054万元,涉及12个部门共21个项目,资金分配下达率及支付使用率均达100%。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实现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银行账户管理等软件系统全面融合,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多维度多渠道开展金融信贷政策普及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积极营造高效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2021年审批政府采购项目1462个,采购金额14979万元,城中区荣获“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百强县区”称号。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2021年完成工程投资预结算评审共计408个,评审资金2.31亿元,项目核减率9%,节约财政资金2077万元。积极稳妥推进PPP工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合作,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化发展、阳光运行。

三、关于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2021年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预算法》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开展培训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进一步梳理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建立非税收入管理台账,强化预算单位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二)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我们将坚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压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要求,健全采购项目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控,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

(三)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助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我们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事项贯彻落实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事项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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