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城中工字〔2019〕5号城中区总工会建设“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城中区总工会  |   发布日期: 2019-07-10 09:49      
城中区总工会建设“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城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工建工作互相融合、互促共赢,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城中区总工会在达到柳州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建设标准且党组织、工会组织体系健全的单位中,建设“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为确保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创建各项工作见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以创建“红色职工之家”示范点活动为主线,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促进党建,党工共建”活动,以“建”为重点、“带”为关键,树立党工工作一体化理念,扎实稳步推进我区“党建带工建”工作步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党工共建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柳州市基层工会先进职工之家的党政重视支持、自身建设过硬、制度机制完善、维权帮扶到位、工会活动经常等标准为基础,强化党组织的引领,实现党组织带动工会组织,促进建设水平提高、功能完善、活力增强。采取“规定+自选”模式建设活动阵地,以典型带动,营造学先进、比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氛围。通过建设,达到示范阵地特色更加鲜明,党建带工建更加规范,党建元素更加凸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团结凝聚党员群众职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三、创建内容
  (一)以“红色职工之家”为抓手,建好基层工会活动阵地。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结合党组织活动场所布局,采取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的方式统一建设。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组织发挥引领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创新党组织活动模式,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
   (三)党组织活动带动工会发挥服务功能。通过党组织活动的带动,按照“组织起来,促进发展,依照法规,切实维权”的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工会服务职工职能。一带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的思想政治领导,把握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工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二带组织建设。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支持工会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建会行动,依法推动工会,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三带队伍建设。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交流,为工会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与能力。四带重点工作。党组织要积极推动落实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区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带创先争优。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工会在安全生产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劳动竞赛活动。 
  (四)聚焦工作主题,体现特色同抓共促。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突出党建引领和工会服务特色,通过基层资源共享、组织共建、工作共抓的方式,实现高效融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至7月31日)。区总工会制定“红色职工之家”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下发创建通知,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街道党工委和联合工会按照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各党工委对街道、社区和非公企业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掌握党组织和工会建设情况,排出创建计划图,对号入座开展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15日)。由区总工会实地检查评估示范点申报单位,制定示范点创建计划,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创建方案和创建示范点单位,区总工会在政策、资金上充分倾斜,集中力量,挖掘资源,下大力气,加强建设,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创建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符合验收条件的,向区总工会申请现场验收。区总工会组成党建带工建示范点验收小组深入创建点开展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大力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
  (四)成效和推广(11月1日至12月30日)。通过建设“红色职工之家”示范点,在推行的“党工联动、双向互动” 工作模式中,党组织充分依托工会组织网络开展工作、工会工作充分依靠党建工作网络扩大影响,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工会组织组建,在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同时党组织积极引导工会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加强工会的作风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工会,树立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在示范点建设成熟后,将向全区有条件的工会组织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示范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示范点创建主体责任,把“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打造成基层党建亮点工程。
  (二)精心统筹谋划。示范单位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党组织、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创建目标和创建工作措施。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与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各项创建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
  (三)落实经费保障。为确保“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建设见成效、出亮点,区总工会决定2019年对示范点适度安排专项经费(每个示范点原则上不超过20000元),各单位本着勤俭节约、花少钱办大事的原则,实事求是向区总工会申请专项经费,保障创建活动经费落实到位。

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
2019年7月4日
相关解读:【工会】《城中区总工会建设“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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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城中工字〔2019〕5号城中区总工会建设“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7-10 09:49  来源:城中区总工会
城中区总工会建设“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城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工建工作互相融合、互促共赢,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城中区总工会在达到柳州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建设标准且党组织、工会组织体系健全的单位中,建设“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为确保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创建各项工作见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以创建“红色职工之家”示范点活动为主线,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促进党建,党工共建”活动,以“建”为重点、“带”为关键,树立党工工作一体化理念,扎实稳步推进我区“党建带工建”工作步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党工共建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柳州市基层工会先进职工之家的党政重视支持、自身建设过硬、制度机制完善、维权帮扶到位、工会活动经常等标准为基础,强化党组织的引领,实现党组织带动工会组织,促进建设水平提高、功能完善、活力增强。采取“规定+自选”模式建设活动阵地,以典型带动,营造学先进、比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氛围。通过建设,达到示范阵地特色更加鲜明,党建带工建更加规范,党建元素更加凸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团结凝聚党员群众职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三、创建内容
  (一)以“红色职工之家”为抓手,建好基层工会活动阵地。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结合党组织活动场所布局,采取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的方式统一建设。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组织发挥引领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创新党组织活动模式,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
   (三)党组织活动带动工会发挥服务功能。通过党组织活动的带动,按照“组织起来,促进发展,依照法规,切实维权”的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工会服务职工职能。一带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的思想政治领导,把握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工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二带组织建设。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支持工会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建会行动,依法推动工会,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三带队伍建设。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交流,为工会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与能力。四带重点工作。党组织要积极推动落实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区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带创先争优。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工会在安全生产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劳动竞赛活动。 
  (四)聚焦工作主题,体现特色同抓共促。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突出党建引领和工会服务特色,通过基层资源共享、组织共建、工作共抓的方式,实现高效融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至7月31日)。区总工会制定“红色职工之家”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下发创建通知,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街道党工委和联合工会按照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各党工委对街道、社区和非公企业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掌握党组织和工会建设情况,排出创建计划图,对号入座开展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15日)。由区总工会实地检查评估示范点申报单位,制定示范点创建计划,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创建方案和创建示范点单位,区总工会在政策、资金上充分倾斜,集中力量,挖掘资源,下大力气,加强建设,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创建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符合验收条件的,向区总工会申请现场验收。区总工会组成党建带工建示范点验收小组深入创建点开展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大力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
  (四)成效和推广(11月1日至12月30日)。通过建设“红色职工之家”示范点,在推行的“党工联动、双向互动” 工作模式中,党组织充分依托工会组织网络开展工作、工会工作充分依靠党建工作网络扩大影响,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工会组织组建,在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同时党组织积极引导工会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加强工会的作风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工会,树立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在示范点建设成熟后,将向全区有条件的工会组织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示范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示范点创建主体责任,把“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打造成基层党建亮点工程。
  (二)精心统筹谋划。示范单位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党组织、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创建目标和创建工作措施。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与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各项创建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
  (三)落实经费保障。为确保“红色职工之家”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建设见成效、出亮点,区总工会决定2019年对示范点适度安排专项经费(每个示范点原则上不超过20000元),各单位本着勤俭节约、花少钱办大事的原则,实事求是向区总工会申请专项经费,保障创建活动经费落实到位。

柳州市城中区总工会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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