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18〕17号)和《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柳人社规〔2021〕1号)相关规定。
二、事项名称
城中区人才分类认定政策。
三、申报对象
F类以下(含F类)人才。
F类人才: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新引进到我市医疗、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农业、文化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紧缺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高级技师。
G类人才:国内一流大学及学科、国际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技师。
H类人才: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四、受惠内容
对企事业单位新录用和来柳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柳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通过人才分类认定后,给予生活补助: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期限3年(其中新引进到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或来柳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补助期限5年);获得学位的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补助期限1年[其中国内一流大学及学科毕业生和国际一流大学(权威机构综合排名前500,下同)毕业生补助期限3年]。
五、受理条件
1.《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表》2份;
2.《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1份;
3.《审核材料情况说明》1份;
4.《公示情况说明》1份;
5.申请人身份证1份;
6.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
7.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份;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份;
8.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的人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9.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10.《人才分类标准》中对应认定类别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
11.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1份。
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认定。
六、主管部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8日——2025年4月27日。人才分类认定每月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的主管审核部门,逾期不报的,本月不予审核,顺延至下月。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在每月15日汇总名单并公示,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手续,并报市一站式中心备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吴园园
联系电话:0772-2816580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无。
一、政策依据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18〕17号)和《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柳人社规〔2021〕1号)相关规定。
二、事项名称
城中区人才分类认定政策。
三、申报对象
F类以下(含F类)人才。
F类人才: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新引进到我市医疗、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农业、文化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紧缺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高级技师。
G类人才:国内一流大学及学科、国际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技师。
H类人才: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四、受惠内容
对企事业单位新录用和来柳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柳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通过人才分类认定后,给予生活补助: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期限3年(其中新引进到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或来柳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补助期限5年);获得学位的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补助期限1年[其中国内一流大学及学科毕业生和国际一流大学(权威机构综合排名前500,下同)毕业生补助期限3年]。
五、受理条件
1.《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表》2份;
2.《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1份;
3.《审核材料情况说明》1份;
4.《公示情况说明》1份;
5.申请人身份证1份;
6.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
7.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份;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份;
8.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的人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9.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10.《人才分类标准》中对应认定类别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
11.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1份。
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认定。
六、主管部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8日——2025年4月27日。人才分类认定每月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的主管审核部门,逾期不报的,本月不予审核,顺延至下月。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在每月15日汇总名单并公示,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手续,并报市一站式中心备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吴园园
联系电话:0772-2816580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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